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需要,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将开展一轮项目补充申报,并调整获批项目人员申报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0年创新项目补充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补充申报。可补充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其年度可申请项目总数,已获批的2020年创新项目占用各单位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具体参照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附件6)中明确的4个专项执行。(注:项目申报数量超出可申请项目总数时,将组织校内评审并排序,按排名取前两个项目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请申报人于3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逾期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为确保获批项目人员及时派出,2020年人员申报时间统一调整为2020年5月20-25日(第一批)和2020年10月20-25日(第二批)。请获批项目人员注意网申时间。
四、其它有关事宜请按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
1. 2020年创新项目补充实施办法
2.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3. 2020年创新项目申请书
4. 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5. 提交材料清单及方式
6. 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原OA通知)
7. 外派院系同意函
联系人:赵文姝 联系电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