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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交流项目
关于2020年度促进俄乌白艺术体育项目的通知
2020-03-23 18:21  
[字号: ]

各相关部门

本项目旨在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我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7.赴乌克兰、白俄罗斯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赴俄罗斯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者,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亦可自行联系取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8.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2020年3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2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材料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申请人应按照《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六、应提交的影像材料

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申请人的影像资料可以电子邮件或 DVD-R 光盘形式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作品(集)。

电子邮件或光盘中的文件应可通过 Adobe Acrobat、Windows 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 Office 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

光盘表面应使用记号笔标注:CSC 学号、申请人姓名、受理单位及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 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申请人将影像资料光盘(一式四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待审核合格后,其中三份与其他材料一并由国际交流处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另外一份与申请人纸质材料收至国际交流处留档。

电子邮件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 邮件标题内容应为“提交影像资料:CSC 学号+受理机构+姓名”,邮件正文中应写明:CSC 学号、申请人姓名及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 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语言培训

留学候选人员需在派出前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一学期俄语强化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通过外方院校入学测试后再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应立即回国,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终止。 

、对外联系及派出

1.赴俄罗斯申请人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最终留学单位以驻俄使(领)馆教育处(组)落实结果为准。

留学候选人需按照俄方拟录取院校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6月中旬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转交俄方。外方一般于7-8月通知录取结果。凡未获俄方院校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2.为保证留学效益,专业艺术类院校申请人均须派往俄乌白一流专业院校。师范类、综合性大学申请人可派往俄乌白师范类院校。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附件:1.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3.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

 

联系人:赵老师

话:15142555652

                                      国际交流处

                                    20203月23


附件【附件1. 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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