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校简介 | 机构设置 | 国际交流信息 | 国际交流项目 | 思政领航 | 留学辽大 | 办事程序 
最新信息 · 乌拉尔联邦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生院代表访问辽宁大学    2024/12/18      · 余淼杰会见德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白瀚德    2024/11/16      · 霍春辉会见俄罗斯乌法科技大学代表团    2024/11/14      · 余淼杰在瑞士中国宏观组“与中国保持对话”网络研讨会上发言    2024/11/14      · 余淼杰出席中意大学校长对话会并作交流发言    2024/11/12
· 关于2024年地方创新...
· 2024年辽宁大学 “中...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辽宁全面振兴...
· 辽宁大学语言外教招...
尚无内容。
 
     教师交流项目
关于2020年度荷兰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遴选的通知
2020-03-23 18:30  
[字号: ]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奖学金期限12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学制应大于1年)进行学术审核,如通过审核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最长奖学金期限不超过48个月。

、选派规模

全国每年选派25人(含在荷攻读学位人员连续占用的奖学金名额)

资助内容

奖学金总额约为16,113欧元/年。具体资助金额按荷方当年资助标准执行。

另,如留学院校收取的学费/科研费用高于奖学金提供金额,超出部分由留学人员自理。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应在18-35周岁(即1985年4月1日出生至2002年4月10日出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根据外方要求本科插班生须为国内大学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人员。除本科插班生外,其余均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7.获得荷兰学校正式入学通知或导师邀请信。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9.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和沟通能力,达到对方语言要求。

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后,同时在 CSC 及 Nuffic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1)。荷方网上申请详情可查阅荷方项目网站 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Sino-Dutch Scholarship Program”。

2.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2020年4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14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材料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材料

请按照《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1)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附件 1.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3.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

        

 

联系人:赵老师

 话:15142555652

                                      国际交流处

                                    20203月23

 


附件【附件1: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doc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0 中国·沈阳·辽宁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 编:110036 辽ICP备 05001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