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与挪威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挪威学习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不限
三、选派规模
全国每年选派十人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获得硕士学位。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申请本奖学金赴挪留学以前未在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留时间超过一年。
8.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挪威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或挪威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绩: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18分(含)以上,口试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挪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4月14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纸质版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材料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附件:1.关于准备2019-2020年度与挪威政府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说明(联培博士)。
2.关于准备2019-2020年度与挪威政府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说明(访问学者)。
3.2019-2020年度与挪威政府互换奖学金申请表。
4.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联系人:赵文姝 电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