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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交流项目
关于2020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遴选通知
2020-03-03 15:26  
[字号: ]

各相关院系: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二、选派专业

优先选拔理工科类的学生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 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8.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9.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5 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10.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五、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在2020年4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414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纸质版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材料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

2.语言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 TOPIK5 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 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 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 TOPIK3 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3.应提交材料

请按照《韩国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六、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结果通知留学服务机构,签证和机票事宜由留学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2.一般在当年7-8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附件:

1.应递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

2.对外联系材料说明。

3.韩国互换奖学金固定格式表格

4.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5.外派项目同意函。

 

联系人:赵老师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203月3


附件【附件1.应递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韩国互换奖学金固定格式表格.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对外联系材料说明.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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