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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
2021-03-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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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6-10个月

选派规模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选派计划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为俄语语言学专业申报名额为三名。如报名人数多余三名,学校将举行选拔考试,推荐选拔考试成绩排名前三的申请人申报此项目;其他专业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至多推荐1人。如报名人数多于1名,学校将举行选拔考试,推荐选拔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3.本科插班生:至多推荐2人。如报名人数多于2名,学校将举行选拔考试,推荐选拔考试成绩排名前两名的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4.2020年全国俄语大赛61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推荐计划。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方提供的奖学金(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三)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注: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应在2021年315-1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320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书面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材料及院系同意函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申请人3月15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递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2021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递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递交或递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3.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八、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九、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订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5.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附件:

1-1.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

1-2.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3.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

2.2021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2-1.部分非俄罗斯科学和高等教育部所属高校名单

2-2.个人信息整理、转交和保存同意书

2-3.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

3-1.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本科生

3-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联系人:老师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21310


附件【附件1-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1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1 部分非俄罗斯科学和高等教育部所属高校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 个人信息整理、转交和保存同意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1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3: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须提交电子版).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1.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本科生.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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