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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2013-12-16 14:56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通知转发如下:

选派计划: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申请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四)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201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须按相应合作协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各位教师请于受理日期期间提交申请材料以及院系同意函件至国际交流处涉外项目科。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62202510

附件【辽宁大学因公项目同意函.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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