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我处近日收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遴选2016-2017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鉴于我校与该地区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之间的良好校际关系,基金委建议将该校作为此次互换项目的推选学校。
经与该校外事部门沟通,我校今年拟从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4名学生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参加选拔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
2、思想进步,积极向上,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具有能够听懂外语授课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特别是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派遣学习
1、维尔纽斯大学经济学院、化学院、数学信息学院、药学院、自然科学学院、哲学院、物理学院、语言学院、国际关系与政治学院以及东方研究中心提供的外语课程。交流学生可以在上述院系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习。
三、选拔程序
1、个人填写院系同意函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提出初选排序名单,2月29日前将院系同意函与个人成绩单报送至国际交流处涉外项目科。
3、综合评定后,确定遴选推荐名单。
四、学习期限
2016-2017学年
五、其他要求
1、入选学生学习期间由我校保留学籍,学生归国后进行学分确认转换。
2、在对方大学学习期间继续在我校按标准缴纳学费;
六、此项目我校具有推荐权,留学基金委具有最终决定权。
联系方式:62202510
联系人: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