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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2018年度中东欧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2017-03-24 09:27  
[字号: ]

各相关院系:

  我处近日收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遴选2017-20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鉴于我校与该地区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之间的良好校际关系,该校作为此次互换项目的推选学校。经与该校外事部门沟通,我校今年拟从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3名学生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参加选拔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
2、思想进步,积极向上,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具有能够听懂外语授课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特别是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派遣学习
1、交流学生须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习,以便归国后能够进行学分互换。

三、选拔程序
1、个人填写院系同意函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提出初选排序名单,3月3日前将院系同意函报送至国际交流处。
3、综合评定后,确定遴选推荐名单。

四、学习期限
2017-2018学年

五、其他要求

1、入选学生学习期间由我校保留学籍,学生归国后进行学分确认转换。

2、在对方大学学习期间继续在我校按标准缴纳学费;

六、此项目我校具有推荐权,留学基金委具有最终决定权。

联系方式:62202510

联系人:周海洋

 

                                国际交流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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