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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学基金委2017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选派通知
2016-12-16 10:47  
[字号: ]

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处刚刚收到留学基金委2017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选派通知,现转发如下:

 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条件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 托福85分, 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017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

注意事项:

    1.派出机构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各位申请人申报前务必确认好科研安排、工作交接以及留学国别等问题,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3.从2015年起,美国DS2019表出现新的政策,主要涉及外语条件,即申请DS2019表需要达到外方规定的语言要求,目前据所知,院校只认可雅思、托福成绩。请计划申请赴美国的留学人员应及时了解清楚该院校申请DS2019表的语言要求,避免因语言不符合要求无法派出。

    4.若申请人此前参与过基金委项目,须回国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报其他基金委项目。

申请人在4月5日前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和项目同意函报送至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周海洋

电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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