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硕士课程2年,部分人员须参加为期1年的韩语研修),资助期限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留学院校
2018年度韩方指定留学院校(详见http://www.studyinkorea.go.kr)。申请时必须填写3所志愿院校,注意不能选择同一所院校的不同专业。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最迟于 2018年 8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最终毕业院校的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
7.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5 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8.曾在韩国享受过此奖学金或曾被本项目录取但因个人或其它原因放弃留学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
9.持有韩国院校本科学位或研究生学位者,不得申请。
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在3月13-1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20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书面材料、电子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2.韩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联系人:李晓曦
电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