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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选拔2019年9月赴日本交换留学生的通知
2019-03-06 09:53  
[字号: ]

根据我校国际交流计划,从即日起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20199月赴日本关西大学(三免、1人)、神奈川大学(三免、1人)、九州国际大学(三免、1人)、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二免、1人)留学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本校在籍12年级本科生。

3.限于各友好学校指定的专业。

4.语言须达到能自如听课、学习和生活的程度

 

二、交流方式

1.与上述友好校间对等交流,时间为一年。

2.实行学分互换制。即在对方大学修得的相应课程学分,本校予以认定,并计入个人成绩单内。在国外1学年修得的学分限定在30学分以内。

 

三、选拔办法

交换留学生的选拔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选拔将以笔试、面试及院系综合评定为依据,择优录取。出国手续由校国际交流处负责指导。

 

四、派出时间:20199

 

五、关于外派交换留学生收取费用的说明

留学生的校际交流为对等互派制,根据校际交流协议,交换留学分为三免、二免和一免。(免入学金、免学费、免宿费,提供奖学金,即三免留学生;免入学金、免学费和宿费,生活费自理,即二免留学生;免入学金、免学费,宿费和生活费自理,即一免留学生。)。学校决定凡派出的学生,须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抵偿金,用以支付对方向我校派遣学生的相关费用。收取低偿金标准如下:(1三免留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年,除照常向学校交纳派出学年度学费(按所在院收费标准)之外,还应向学校交纳人民币15000元;(2二免留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年,除照常向学校交纳派出学年度学费(按所在院收费标准)之外,还应向学校交纳人民币5000元;(3一免留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年,除照常向学校交纳派出学年度学费(按所在院收费标准)外,无需交纳抵偿金。

 

六、申报办法

需持学生证、所在院系同意报名的函件(附件:参加赴日选拔考试资格审查表)到国际交流处报名,报名费100元。截止到312日。考试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62202501     联系人:杨璐老师

 

 

                                                                               国际交流处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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