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与挪威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挪威学习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不限
三、选派规模
全国每年选派十人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⑵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⑶PETS5成绩: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18分(含)以上,口试3分(含)以上。
⑷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⑸雅思(学术类)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⑹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挪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在2019年4月2-7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4月8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书面材料、电子材料及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联系人:赵文姝
电 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