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校简介 | 机构设置 | 国际交流信息 | 国际交流项目 | 思政领航 | 留学辽大 | 办事程序 
最新信息 · 乌拉尔联邦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生院代表访问辽宁大学    2024/12/18      · 余淼杰会见德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白瀚德    2024/11/16      · 霍春辉会见俄罗斯乌法科技大学代表团    2024/11/14      · 余淼杰在瑞士中国宏观组“与中国保持对话”网络研讨会上发言    2024/11/14      · 余淼杰出席中意大学校长对话会并作交流发言    2024/11/12
· 关于2024年地方创新...
· 2024年辽宁大学 “中...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
· 关于“辽宁全面振兴...
· 辽宁大学语言外教招...
尚无内容。
 
     公告栏
关于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2019-10-15 15:06  
[字号: ]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40人/年(全国)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7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9 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  https://gerit.org/en/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0日-1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2)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请申请人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 ,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压缩包发至wenshu.1104@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纸质版(含外派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3.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0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0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附件:

1.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

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联系人:赵文姝        联系电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1.外派项目同意函.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doc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选拔赴美国、加拿大访问学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公示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0 中国·沈阳·辽宁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 编:110036 辽ICP备 05001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