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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2021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日-15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4人/年(全国)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学科门类
哲学、文学、艺术学,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0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5.1986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 分、托福(IBT)95 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0年3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将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压缩包发至wenshu.1104@qq.com邮箱,纸质版(含外派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四、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五、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六、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1年4月初。
请申请人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附件:1.辽宁大学学生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研究生
2.信息平台应递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应递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4.封面式样(MEXT-J)-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5.外方奖学金申请表-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6.专业领域及研究计划-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7.健康诊断书-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联系人:赵文姝 联系电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