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 校内评审工作在我校崇山校区研究生院201会议室举行。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结合个人申请、院系推选意见,学校成立校内五人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与评定。最终按照优先推荐和一般推荐两个层面,推荐十二名教师参加此次项目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