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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将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家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住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
1.请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0日至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网上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访问学者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请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合并为压缩包,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wenshu.1104@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包括院系同意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业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附件:
1.外派项目院系同意函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联系人:赵文姝 联系电话:62202510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