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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交流项目
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16 10:32  
[字号: ]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2026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派出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如申请人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已获世界一流大学正式邀请信,申报时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的限制(须提供关于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佐证材料)。

3.按照2026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应为省内高校正式工作人员,研修课题及专业方向须与子项目获批留学专业一致。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两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两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期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若需申报省内其他高校相关项目,请于56日前与对应牵头单位联系,登记申报意向。

三、材料报送及受理时间

1. 531日前申请人填写外派项目同意函(共2页)签字盖章PDFWord发至zhaowenshu@lnu.edu.cn邮箱(详见附件7)。

2. 622日前,申请人根据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按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3. 622-24,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24下班前将申请表(签字版)及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wenshu@lnu.edu.cn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 710日前,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及公示。

5. 7-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6. 9月起,外语水平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7. 10月起,符合派出要求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开始派出。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62202505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4.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5.常见问题解答

6.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申请

7.外派项目同意函-单位推荐意见(共2页)

                     

  国际交流处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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